四川符陽文化旅游開發(fā)有限公司
關于龍掛山景區(qū)LOGO征集結果的公告
2019年2月25日,四川符陽文化旅游開發(fā)有限公司面向社會發(fā)布龍掛山景區(qū)LOGO征集公告,征集截止2019年3月24日,共收到社會各界設計作品172份。
為保證龍掛山景區(qū)LOGO征集作品評選的公平與公正,同時保障LOGO設計的專業(yè)性、設計感與辨識度,符陽文旅公司于4月2日組織內(nèi)部評選,對征集的作品進行初步篩選。在初步篩選入圍的基礎上,于4月15日聘請縣內(nèi)文化界專家召開專家評審會進行再次選拔。
根據(jù)專家評審結果,此次無完整作品被采用,共有4份作品入圍。
一、入圍作品:
作品一:陳新華
作品二:范春宏
作品三:張明遠
作品四:劉江平
二、注意事項:
(一)入圍作品在投稿人領取獎金后,其作品著作權歸主辦方所有,不再支付給投稿人其他費用,投稿人不得提出異議。主辦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、使用權(包括對其進行再設計、生產(chǎn)、展示、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傳等)。入選及入圍作品的制作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。
(二)投稿人須保證所投設計稿件無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,否則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負責,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(三)主辦方擁有龍掛山景區(qū)LOGO標識設計及其作品的最終決定權。
(四)入圍作品公示期為7天(4月23日-4月29日),如對作品有異議或涉嫌侵權,請撥打0830-5135901。
(五)請以上入圍人員盡快與四川符陽文化旅游開發(fā)有限公司辦公室聯(lián)系辦理相關事宜。
(六)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四川符陽文化旅游開發(fā)有限公司所有。
(聯(lián)系人:杜女士,聯(lián)系電話:0830-5135901)
四川符陽文化旅游開發(fā)有限公司
2019年4月23日